2024年6月26日,北京市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以首善标准建设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的意见 (试行)》

发布人:市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25-07-30 11:37:54 来源:北京市直机关工委 文字缩放:

《关于以首善标准建设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的意见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提高市直机关党建质量,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就以首善标准建设市直机关“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党支部 (简称“四强”党支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始终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持首善标准,聚焦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突出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高市直机关党支部建设质量,为打造让党中央和市委放心、让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首善机关、模范机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建设“四强”党支部,重在建设、要在实效,在不断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坚持目标引领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推动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质增效。

二、建设目标

(一)政治功能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走好“第一方阵”,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作表率,在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上作表率。

(二)支部班子强。党支部设置规范,班子配齐配强。党支部工作机制健全,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推动党支部各项工作。党支部书记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善于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带头落实责任、带头担当作为、带头增强本领、带头改进作风,认真履行抓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支部委员主动履职尽责,积极发挥作用。结合实际探索形成务实管用、具有特色的党支部工作方法。

(三)党员队伍强。党员讲政治、能扛活、有情怀,对党忠诚,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爱岗敬业、勤勉尽责、锐意进取,工作实绩突出,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自觉增强党性修养,主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和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廉洁自律,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彰显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作用发挥强。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在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 “五子”

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党建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积极探索、总结提炼发挥党支部作用的工作方法和有效途径,打造符合自身实际、运行效果良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党支部工作品牌。对党员教育有方、管理有效、监督有力,严管厚爱相结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机关接地气、干部走基层”活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细化为具体措施,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政治要件,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党忠诚教育,严格落实“四个服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带头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二)健全完善组织体系。着眼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进一步优化党支部设置,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运行高效。党支部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应当按照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长。

(三)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干部从北京这些年巨大发展变化中,不断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实际,完善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

(四)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紧贴职责任务推进党支部工作,推动党的主张和决策转化为本部门本领域的政策法规、制度措施。找准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形成党建、业务“一盘棋”。推广“六个引领工作法”,鼓励将党建和业务工作年度重点任务书合并到一张计划表中,促进任务融合、进度融合、责任融合。对党建和业务工作同步考核,把党建工作推动中心工作、促进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推动所在党支部的工作及成效持续提升,推动党员干部对标一流、竞相创先。

(五)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把党员入口关,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不断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落实党员教育基本任务,持续增强党员党性,提高能力素质,引导党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发挥党支部管到人头的特点,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规范和管理党员网络言行。

(六)做好服务基层群众工作。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带头践行“四下基层”,在解决基层群众实际问题中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承诺践诺、 “我为群众办实事”

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提供优质服务,展示良好形象。

在窗口单位和行政执法单位普遍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引导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化拓展“机关接地气干部走基层” “双报到”工作,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服务内容,推动在职党员常态化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

(七)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常态化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三不腐”思想道德防线。发挥党支部日常监督作用,结合工作岗位梳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提醒、咬耳扯袖,监督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 (党委)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 (党委)书记要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党组

(党委)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党支部建设工作,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四强”党支部。机关党委 (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督促指导,定期向党组 (党委)汇报“四强”党支部建设情况。党支部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确保“四强”党支部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工作保障。市直机关工委把“四强”党支部建设情况纳入党组 (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的督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动态抽查、模范机关创建、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机关党委每年要对所属党支部进行1次“过筛子”,经常督查检查“四强”党支部建设情况,将其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结合办公场所实际,因地制宜设置党支部活动阵地;为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三)确保建设实效。各单位要坚持开门搞建设,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找准并着力解决党支部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建设“四强”党支部的过程成为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要强化分类指导,在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党支部的类型、职责以及党员队伍特点,具体指导、精准施策,力戒形式主义。要注重总结提炼“四强”党支部建设中的经验做法,注重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党支部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