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知识|会员代表如何产生?
发布人:市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25-11-24 18:56:13
来源:北京市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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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员代表的选举,一般以下一级工会或工会小组为选举单位进行,两个以上会员人数较少的下一级工会或工会小组可作为一个选举单位。规模较大、管理层级较多的单位,会员代表可由下一级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选举单位按照基层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会员代表候选人,召开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参加的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差额率不低于15%。
(3)会员代表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赞成票时,方能当选;由下一级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时,其代表候选人获得应到会代表人数过半数赞成票时,方能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