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红十字会党组专题学习解读《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
发布人:市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25-04-09 14:41:11
来源:北京市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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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市红十字会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高坚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红十字会结合今年开展的“处级领导干部讲政策规定”活动,机关党委有关人员围绕《意见》,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针对实际工作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了逐条逐句详细解读。机关各部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高坚强调指出,学习贯彻《意见》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要深入学习研讨,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要细化实化责任,不断提高责任清单质量,划清各责任主体“责任田”,列出“明白账”,确保《意见》在市红十字会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