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意见》 |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


编者按:为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推动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以首善标准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服务保障新时代首都发展。现刊发《意见》说明稿,供大家学习交流。
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对于推动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以首善标准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服务保障新时代首都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制定《意见》的总体考虑
一是全面落实中央要求。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破解机关党建标准之困、融合之困、方法之困、时代之困、能力之困、责任之困,着眼构建明责清晰、履责到位、督责有力、考责精准的责任体系,推动党组(党委)以首善标准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二是体现北京特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注重与市委《关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若干措施》等制度规定相衔接,总结运用“两项机制”“两个全覆盖”等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成功经验,筑牢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体系。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历史性变革,着力解决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服务保障新时代首都发展。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责任内容。一是落实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的责任。明确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政治要件”、持续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设模范机关等方面的责任。二是落实带头深化理论武装的责任。明确完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责任。三是落实带头夯实基层基础的责任。明确树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建设“四强”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四是落实带头正风肃纪反腐的责任。明确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双报到”“机关接地气、干部走基层”工作、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等方面的责任。五是落实加强制度建设的责任。明确推进建章立制、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等方面的责任。六是落实领导统一战线、离退休干部和群团组织工作的责任。明确党组(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统一战线工作职责、履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等方面的责任。
第二部分,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党组(党委)履行具体领导和管理职责。明确党组(党委)持续深化运用“六个引领工作法”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加强经常性指导督促、接受评议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党组(党委)书记对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推动责任逐级落实、做到“七个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的要求。三是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从严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要求。四是督促机关党委履行专门责任。明确党组(党委)督促机关党委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安排专职副书记列席有关会议等方面的要求。五是督促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明确党组(党委)支持督促机关纪委发挥作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支持机关纪委执纪办案、安排机关纪委书记列席有关会议等方面的要求。六是支持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明确党组(党委)定期研究部署群团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发挥优势、重视群团干部培养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部分,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责任体系。要健全完善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把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形成工作合力。树立系统观念,完善落实“两项机制”,统筹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三是加强指导督促。市直机关工委要健全完善指导督促办法,坚持“两个全覆盖”,每年向市委报告情况。
三、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
制度是用来遵守和执行的。各单位党组(党委)要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以推动《意见》贯彻落实为抓手,确保《意见》在市直机关各单位落地见效。要将贯彻落实《意见》和各单位实际相结合,紧扣单位实际细化责任清单,构建明责清晰、履责到位、督责有力、考责精准的责任体系。市直机关工委要认真履行指导督促职责,每年开展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调研督查,指导督促党组(党委)认真履责,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服务保障新时代首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