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赋能首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直接关系着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必须全面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以检察党建成效审视检察业务实效,以检察业务实效检验检察党建自觉”中实现深度融合,努力实现“更强党建”引领更高质量检察发展。
一、深刻认识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重大意义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只有以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为抓手,持之以恒强化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才能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检察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推动检察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只有正确处理好检察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善用政治思维和政治方式有效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等突出问题,才能以“更强党建”统领检察“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更重实效”发展。
三是促进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在落实以中央《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带动检察全局工作的“过河”任务中,做好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关键文章,进而切实发挥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法律监督实践,统筹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和检察高质量发展,是当前亟须答好的时代命题。
二、机关党建和检察业务“两张皮”的主要表现及成因分析
(一)机关党建和检察业务“两张皮”的主要表现:一是同谋划上“一虚一实”。谋划业务时通常比较实,目标方向明晰,责任要求明确,成效评价可量化,但在规划党建时则原则笼统、相对虚化,目标方向不够明晰,责任要求不够明确,成效评价相对较难量化。二是同部署上“一软一硬”。部署业务时,条分缕析、有条不紊,讲党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业务目标有硬指标,党建任务却是软指标,各定各的调,各弹各的曲。三是同落实上“一轻一重”。抓业务落实时办法多、举措细、求实效;抓党建落实力度小,重形式、轻内容,重痕迹、轻实效,多是学文件、听会议、参加活动。四是同检查上“一冷一热”。业务类评比表彰体系相对成熟,是竞争激烈的热门赛道;而党建类评比表彰类别少,标准难以量化,评选时间不固定,党建考核还没有形成“指挥棒”“风向标”。
(二)机关党建和检察业务“两张皮”的成因分析:一是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对深度融合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深刻理解“业务工作要想强,党建必须强;党建工作做不好,业务工作不可能好”的内在必然联系,未能树牢“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理念,以致未能筑牢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根”和“魂”。二是制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上下级”联动、党建齐抓共管的大格局尚未完全建立健全,对下级院党建指导、督促、检查不够到位;“左右侧”联动、“四同步”的运行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党建与业务“一盘棋”格局;“内外部”联动、党建引领保障机制不健全,对内提升检察队伍战斗力、对外牵引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党建作为专业性很强工作,当前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能力普遍有待提高,有时仍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强调“留痕”多过“留绩”,针对专(兼)职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也不足。四是考评检查上需进一步压实。党建考评体系仍处于起步阶段,指标体系正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迈进,还需进一步打磨指标体系,完善考评机制,以实现业务绩效考评和党建工作考评联动。
三、“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
(一)聚焦“思想要素”下功夫,“三同步”实现一体思考谋划。一是党建与业务同步学习领会。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将政治轮训全面融入各级各类业务培训,以定期开设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党建云课堂”等形式,加强党建与业务同步学习领会,促进检察人员思想上形成“最大公约数”。二是党建与业务同步思考谋划。聚焦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提升,以党组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适时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建职能部门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职责情况等机制,引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建与业务同步谋篇布局。三是党建与业务同步宣传浸润。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以入心入脑机制安排、深化楼宇特色阅读空间建设、暖心驿站、文体社团等,形成思想铸魂、制度塑形、活动创建、成果传播的文化建设系统集成,使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所营造的检察文化化之内心、显于行动。
(二)聚焦“主体建设”显担当,“三持续”实现一体组织部署。一是持续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党组、党组书记、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引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加自觉把党建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层层传导压实责任。二是持续提升党建能力素质。深化干部双向轮岗交流机制,互派政工和业务干部轮岗交流,促进党务、业务干部素能双向提升,成为深入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的骨干力量。三是持续加强党务人才培养。配齐配强党务干部特别是专兼职党务干部,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干部培养锻炼重要平台,对政治素质过硬、党建能力强、业务实绩突出的加强墩苗历练、大胆使用。
(三)聚焦“支部创建”有作为,“三步走”实现一体落实推进。一是多措并举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提升支部组织力为重点,坚“四抓”(见注1)标准,持锚定“五强”(见注2)建设目标,继续健全支部组织,建强支部班子,深化落实各类党建制度规范,高标准开展“三会一课”、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抓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以点带面打造“一支部一品牌2.0”。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对照“六规范”(见注3)要求,从顽瘴痼疾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着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自我革命,使43个基层党建品牌建设在破解顽疾、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服务群众中实现提升飞跃。第三步,在更高层面实现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在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基础上,突出坚持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与落实党员责任制相结合,明确检察官的党建责任和党员在案件办理中的职能作用,通过临时党支部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两张皮”问题,让“组织力”释放强大“战斗力”。
(四)聚焦“党建考评”求实效,“三兼顾”实现一体督促检查。一是考评指标兼顾政治性与业务性。党建考评内容由党建队建评价指标体系和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组成,其中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评价指标依托业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展开,业务绩效评价指标引用率为83.7%,树立从具体检察履职看党建业务融合质效的鲜明导向。二是检查指导兼顾规范性与灵活性。考评在党组领导下部署开展,考评指标以定性评价为主、蕴含定量计分方式,将“党建创新”列入工作标准和考评指标,同时,实时跟踪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安保维稳等重大任务中表现情况,强化嵌入式实时性考评,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三是结果转化兼顾实效性与贯通性。注重从考评结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督促落实,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保障结果转化的实效性。将党建考评结果与绩效考核、“双一流”创建、“两优一先”评比、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考核评比表彰互融共通,促进结果转化贯通性。
(供稿单位:市检察院 作者:王海江 韩冰 刘瑜 )
(本文于2022年11月1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正义网”上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