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人:市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24-08-29 10:00:00 来源:北京市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1 文字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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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派出机构。内设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党建督查室、统战部、北京市直属机关工会(北京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同时按规定设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2.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4.指导督促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部门领导班子,下同)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市委报告有关情况。5.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6.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7.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包括不设机关党委的党总支、党支部,下同)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8.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9.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10.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11.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12.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市直机关党务干部。13.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离退休干部和老龄等工作。14.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90人(不含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编制),实有在职104人(含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实有人员);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523.77万元,比上年增加106.55万元,增长1.9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523.77万元,比上年增加106.55万元,增长1.97%。

1.财政拨款收入5523.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23.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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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222.98万元,比上年减少65.3万元,下降1.23%,其中:基本支出4481.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80%;项目支出741.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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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23.77万元,比上年增加106.55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员增资引起人员经费总额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2.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6.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11%; 教育支出2.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81%;卫生健康支出315.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236.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4.12万元,下降1%。其中: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决算3494.3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4.06万元,增长4.30%。主要原因:正常增员增资引起人员经费总额增加。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决算646.4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83.66万元,下降30.5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会议、培训支出减少。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决算95.4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5.48万元,为年中追加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24万元,比2023年初预算减少7.04万元,下降75.8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决算2.2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04万元,下降75.8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培训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68.8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0.1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决算563.1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1.41万元,下降11.25%。主要原因:受退休及新录用人员影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总额较预算减少。

“抚恤”(款)决算105.7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5.76万元。主要原因:离退休减员,导致死亡抚恤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15.6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6.57万元,下降17.4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决算315.6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6.57万元,下降17.42%,主要原因:受退休及新录用人员影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总额较预算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481.0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800.7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268.1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2.13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级1个行政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09万元减少11.09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58万元减少9.5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未发生支出。

2. 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51万元减少1.5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未发生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相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68.17万元,比上年增加25.56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8.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1.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截至12月31日,我部门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57.3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