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回眸与展望 | 北京市财政局党组:深学细悟强担当 精准发力促发展

发布人:市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26-02-03 18:05:22 来源:市财政局党组 文字缩放:

深学细悟强担当

精准发力促发展

北京市财政局党组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市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明确了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路径。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大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宏观调控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2025年11月28日,市财政局举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JPG

2025年11月28日,举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

注重财政资金资源统筹

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强化科学调配、系统协同,加快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强化对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实现财政资源的集中统筹和高效配置。更大力度争取中央支持,密切关注中央政策动向,积极向中央反映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落实资金争取情况与预算分配联动挂钩机制,引导各区各部门做足做实项目储备,发挥首都地域和功能优势争取更多改革试点政策在京落地。持续加强财源建设,优化对企业服务机制,提高对总部、上市、平台、央企等重点财源服务精准度,强化外迁风险预警,稳固优质财源在京发展。引导各区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强链补链,完善跨区利益平衡和奖惩机制,防止“内卷式”竞争。向内挖潜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强化央地、市区、财政与部门等各渠道资金的综合统筹,健全资产盘活常态化管理机制,拓宽政府可用财力储备路径。管好区级财政“第五本账”,加强市对区财政业务指导,强化区级财政运行监测,一体化增强财政服务中心工作能力。

强化逆周期调控作用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注重财政稳增长政策储备,加强对“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结构性变动的研判,夯实储备性政策措施,提前做好应对方案预案,综合运用政府采购、担保、补助、贴息等财政政策工具,相机调整优化财政调控措施。平衡好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关系,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乘数效应大、带动作用强的领域,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公共财政属性,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好民生保障。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制度,健全基金代持、管理机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提升基金管理效能。着力稳投资促消费,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管理机制,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激发消费潜能、改善消费环境,加大优质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深入推广合作创新采购模式,聚焦医疗企业、应急管理等领域,储备一批符合合作创新采购条件的优质项目。

2025年11月20日,市财政局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JPG

2025年11月20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

加强财政管理改革

增强改革的牵引作用

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持续推进部门过紧日子评估,健全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逐步扩大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单位范围,研究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的共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立健全项目动态评估清理机制,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严控论坛展会等活动支出,腾挪更多的财力投向关键技术攻关、未来产业布局等乘数效应大、溢出作用明显的领域。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成存量支出政策评价全覆盖,健全支出政策滚动评价常态化机制。拓展全成本绩效改革范围,分类核定轨道交通运行、城市道路大修、博物馆运维等领域成本标准。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关系,优化完善市区财政体制,调动各区稳经济、稳财源、稳收入积极性,适度增强区级自主财力。强化市对区转移支付激励约束作用,优化市对区转移支付配置方式,完善区级财政运行绩效评价体系,提升区级财政运行质效。

守护好财政财务安全底线

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安全可持续

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年度债务规模,优化债券资金投向,更多用于注入资本金项目,放大债券投资拉动效果。健全全口径债务监测体系,加强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导支持高风险区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提早防范社保基金运行风险,加强社保基金中长期平衡预判,分险种开展收支趋势预测分析,合理把握待遇标准调整幅度和节奏,防止基金穿底风险,将社保基金纳入政府债务管理整体框架监测预警。健全预算执行监督体系,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跟踪监控,动态完善监测指标、预警规则,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动态梳理更新“三保”清单和范围标准,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硬化“三保”预算执行约束,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发挥财会监督作用,聚焦重要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资金管理情况、重大风险防范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落地不实、违规使用资金、虚假化债或新增隐债等问题,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处罚力度,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持之以恒推进财政部门党的建设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引导财政党员干部当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排头兵”。坚持以“四强”党支部建设为牵引,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宝塔型”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形成“上下同心”狠抓作风建设的良好局面。大力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分类别分层次激励体系,促进干部交流锻炼,拓宽事业干部晋升路径;加大年轻干部储备和培养力度,创新推出选调生实践锻炼平台“双选”机制,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储备源头活水。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重要节假日进行廉政提醒,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探索建立全周期全链条教育机制,时刻管住“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享乐奢靡之风紧盯不放,严防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