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建设“四强”党支部的实践与思考

北京市直机关工委 2025-03-31 14:42:53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锻造成坚强战斗堡垒,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二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从法院实际出发,对标“四强”党支部建设要求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我们以承办市直单位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为契机,对相关工作作了进一步梳理研究。

一、人民法院建设“四强”党支部的时代要求

中国式现代化要更好实现效率与公平相兼顾、相促进、相统一,就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时代要求,也是对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时代要求。“四强”党支部建设必须把准时代脉搏,使政治功能、支部班子、党员队伍、作用发挥都跟上时代节拍,确保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一是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作为党和人民手里的“刀把子”,人民法院的工作不仅关系定分止争,更关系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平正义。这就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保证法院干警对党的绝对忠诚。加强法院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确保法院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要把支部班子建设作为关键。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好的支部班子,能够制定正确的审判策略,组织有力的审判工作队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提升审判效能。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无论是审判理念先行,还是加强审判机制建设,无论是强化审判管理,还是优化审判体系,都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把班子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三是要发挥党员队伍的主体作用。法院干警是法院工作的主体。干警绝大部分是党员,党员队伍的质量在法院工作中至关重要。当前,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审判工作现代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具有优良作风和高尚道德的审判工作队伍。这既要从人员入口处抓起,更要在工作中教育培养、监督管理、锤炼提高。

四是要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人民法院履行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靠的是一个个审判庭室和一支支审判团队。党支部坚强有力,审判庭室和审判团队才有主心骨,法院职能才能得到有效履行。现在,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人民法院考验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越是艰险越要向前,越要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市二中院加强“四强”党支部建设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市二中院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理论武装做深思想引领,抓住“关键少数”做强支部班子,坚持好干部标准做精队伍管理,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做实作用发挥,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做深思想引领,促进政治功能强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锲而不舍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厚植忠诚底色。持续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扎实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以理论清醒筑牢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结合年轻干警多的实际,创新开展“永远跟党走”系列圆桌交流会、读书沙龙、红色践学等理想信念教育,发挥“一室三站”实践教育基地“身边党校”作用,用好院史馆,打牢法院干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是提高政治能力。院党组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带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警深入开展理论大学习、思想大武装、党性大淬炼。坚持“第一遵循”抓贯彻,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守牢意识形态阵地,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坚持“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院党组督办抓实重点任务,保证党支部这个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绝对畅通。

三是强化政治担当。教育引导干警牢记“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把对“两个确立”的深刻认识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在案件办理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树牢“红墙意识”,当好“红墙卫士”,在建党百年、北京冬奥会筹办、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国家安全等大要案审理中切实履职尽责,展现北京党员干部“讲政治、能扛活、有情怀”的鲜明特质。

(二)抓住“关键少数”,促进支部班子强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任务件件落地。

一是建立责任链条。“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院党组成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建业务“一本账”,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党组成员带头过组织生活,每季度到所联系党支部参加1次活动、主持1次分管部门党建队建工作会议。机关党委在年初印发责任清单,每月发布党支部工作提示单,每季度开展规范化检查。每个支部明确“四强”党支部争创重点方案,分类量化年度党建工作目标,项目化推进任务落实。由此建立突出“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责任链条,形成一级带一级的“齿轮效应”。

二是压实管理责任。对照支部班子责任清单,将班子成员履职情况纳入支部考核,每季度开展评价打分。审执部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庭长担任,庭长的法律职务需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从院党组研究决定到市人大过会,中间历时较长。为避免管理上的责任真空,在院党组决定庭长人选后,机关党委会及时研究任命党支部书记,先把支部和队伍管起来,压实党建队建责任。

三是加强考核督责。机关党委对支部工作量身开具“成绩单”“体检表”,每季度开展“1+N”堡垒指数考核,营造支部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发挥榜样作用。院党组每季度听取汇报,有针对性加强指导。建立党支部堡垒指数“1+N”考核机制,支部、机关党委、院党组三级评定,并在全院公示。强化结果运用,把党支部考核与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相挂钩,提高考核含金量。

(三)坚持好干部标准,促进党员队伍强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引领工作的价值取向,教育培养干警忠诚干净担当。

一是精准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创新落实分众化、差异化的思想动态分析机制,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在岗位变动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怀帮扶。实行思想问题“发现、解决、跟踪、反馈”的闭环管理,院党组每半年听取党员队伍思想状况报告,干部人事、纪检督察部门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各基层党组织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机关群团做好引导联系服务,全院深入开展“政治家访”、“向组织说说心里话”等活动,干警思想动态牢牢掌握在组织手里,思想政治工作的触角深入队伍之中。

二是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全院人才培养工作办法,持续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打造党建与业务“双精”的高素质干警队伍。院党组将政工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业务、行政、政工干部的交流培养,有计划地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具有审执工作经验的干部,放到专职党务岗位压担子,把优秀年轻政工干部放到业务岗位打磨历练,真正让党务干部成为一支有方向、有干劲、有作为的队伍。坚持典型引路,每年组织评选“两优一先”,在全院开展“亮榜赛绩、摘星夺标”活动,让党员的旗帜在战斗堡垒上高高飘扬。

三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院开展廉政谈话、廉政家访、廉政承诺活动,以党支部为前哨阵地,加强干警日常管理,严明办案纪律,强化制度落实,一体贯通纪律教育、党性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聚焦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关键少数”加强监督,做到思想、队伍、业务、制度落实一起抓,让广大干警在组织生活这个大熔炉里“猛火出好钢”。围绕看病就医、单身宿舍、子女入学、幼儿托管等现实问题,为干警多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关心帮扶困难干警,让大家切身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发自内心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

(四)推进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促进作用发挥强

坚持党建与业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使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通过党建引领,推动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是服务中心大局。引导干警立足二中院辖区特点,充分认识“四个中心”事事有关、“四个服务”件件有责,强化服务中心大局的工作自觉和岗位建功的使命担当。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指导下,稳妥审理涉政治安全、国家安全、国家部委涉行政诉讼案件,全力保障驻辖区中央和国家机关履职,为党中央站好岗、放好哨。围绕核心区控规、中轴线申遗、城市规划、“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等中心工作,促进“疏整促”工作依法开展,出台28项服务城南行动计划的具体举措,推动设立经开区巡回审判点,助力优化首都营商环境。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院党组引导各支部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组织专班开展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化解、破解执行难问题等,积极推动质效提升、正义落实。第一时间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深刻领会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各项改革任务,提高法治规范、引导、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组织开展“以案析理”宣讲,打造“十号故事庭”、“明理”专栏、老法官法律服务队等线上线下工作品牌,在深入群众、深入浅出的宣传中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深化基层治理贡献司法力量。

三、法院“四强”党支部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有强就有弱。在推进法院“四强”党支部建设的过程中,更容易发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主要是:

(一)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管用办法不多

党建保方向,审判系本职,关键在队伍。但在工作实践中,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仍存在孤立看党建的问题,观念上无法“带”、方法上不会“带”,“带”和“促”的效果不突出。有的党支部在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发展、队伍建设相融合上,思路不够开阔,理念不够先进,举措比较贫乏,找不到党建与各项工作深度融合的有效运行机制和合适载体,一定程度上存在割裂党建与队建、党建与审判中心工作的情形,“为党建而搞党建”、“形式化搞党建”,党建工作弱化、虚化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党建工作考核的作用发挥不够

法院机关党建不乏制度,但在落实上,还存在着空与弱的问题。有的规定脱离实际或者跟不上形势发展,从而无法落地或者落实效果不好,特别是党建考核的指标体系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地紧密衔接中心工作,就会给人以“额外负担”的感觉,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在法院,审判管理指标关系着干警的业绩、前途、收入,人人关心,而党建考核主要考书记,普通党员干警关心的少一些,考核力度能不能传导下去,主要看党支部书记。有的支部书记抓党建的能力不强、办法不多,考核指出了问题也难以有效改进。有的支部书记把功夫用在“应对”考核上,工作就容易产生形式主义的现象。二中院机关党委及其工作部门都叫“机关党委”,有的干警就以为是一码事,把机关层面的考核异化成了部门间的监督,削弱了考核力度。

(三)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能力不足

目前,基层党组织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水平有提升,但有的在常规动作开展上存在路径依赖,在激发党员干警积极性和创造力、运用新的审判理念和审判方式、适应复杂多变的案件类型和审判需求等方面显得吃力,存在想抓不会抓、抓不好的问题。各党支部都有加强理论武装的自觉性,但不同程度存在学用脱节的现象,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审判工作实践的水平仍需提升。针对审判权、执行权规范运行及相互制约不够带来的廉政风险,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还需更有针对性、创新性。

四、关于法院进一步加强“四强”党支部建设的建议

建设“四强”党支部非一日之功,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要将其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工程紧抓不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结合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建议:

(一)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抓紧抓实

一是要突出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党支部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阵地和堡垒作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理论清醒筑牢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发挥组织推动作用。以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为着力点,用严肃的组织生活淬炼坚强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以强化宗旨意识为着力点,选树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激发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强化集体主义为着力点,组织大家围绕中心工作、疑难案件学习讨论、建言献策、集体攻坚,在集思广益中凝心聚力。

三是要强化正风肃纪作用。围绕从严管党治院的要求,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直达个体的距离优势和针对性强的措施优势,做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不断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行为规范和审判纪律、廉政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警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司法,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

(二)不断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制度机制

一是要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责任体系和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及党务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把党建工作责任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压紧压实。

二是要健全完善纪律监督体系。统筹纪检工作与审务督察工作,既各司其职又协同发力,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研判和防控,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完善落实审判权、执行权等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严防职业风险和廉政风险,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把案件管理和队伍管理、思想管理和行为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融合衔接起来,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监督。

三是要健全完善考核制度。统筹党建工作考核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于“一岗双责”人员,党建工作考核要以一定比例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对于在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考核内容出现问题的支部及其书记、相关委员,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三)以更大力度推动党建与审判业务相融合

一是要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合心”。通过理论学习的内在作用、主题教育的引导作用、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进一步统一全体党员干警的思想,使党员干警做到思想靠前,行动主动,自觉地投入到做好本职和服务中心工作中去。

二是要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合力”。按照党中央和最高法院的要求部署,突出党建引领,凝聚系统合力,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创建务实高效、群众满意的党支部班子结合起来,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改进方法、提高审执质效,做到哪里有任务,哪里就有组织,哪里就有党建。

三是要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合拍”。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指导各党支部根据自身承担的任务确定党建活动方式和内容,把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融于队伍提质、业务提升之中。

(四)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工作的基层基础

一是要优化审判庭党支部党小组设置。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并将党小组建设与党员干警综合素质培养、团队审判业务能力提升结合起来,在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提升支部组织力的同时,最大限度促进司法职能的发挥和审判质效的提升。

二是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干部与党务干部的交流培养,有计划地为审判庭室补充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为专职党务工作队伍补充具有审执经验的干部,从人这个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上推动党建与业务的相融合。

三是要明确机关党建工作部门。过去,我市中级法院机关党委与政治部下设组宣处合二为一,从事机关党建专职人员在行政关系上隶属于组宣处,实际工作分别开展。经过2019年机构改革,很多市级单位机关党委加挂了“党建工作处”牌子,明确为机关党建工作部门,明晰了机关层面的党的组织和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的专责机构,值得市级中院参考借鉴。在目前情况下,各单位应把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其他专职人员在职能职责、干部管理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视同于单位内其他工作部门予以明确。

  (供稿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