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市直机关工委 2022-04-15 15:31:37

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北京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

二、督查重点内容

重点督查各单位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北京市《实施办法》的情况。

1.学习制度方面。主要督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否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否落实年度学习计划、学习档案、学习报送等制度;是否落实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集体学习研讨;学习秘书是否切实履行职责,搞好服务保障工作。

2.学习内容方面。主要督查是否按照中央、市委明确的学习重点内容,特别是有计划地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北京市《实施办法》规定的其它学习内容。

3.学习风气方面。主要督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是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是否带头参加学习研讨、带头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是否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是否坚持到基层进行专题调研等。

4.学习成效方面。主要督查是否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党组(党委)决策、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

三、督查方法步骤

市直机关工委按照市委要求,履行对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指导、督促责任。对各单位的督查主要采取报送材料查、巡听旁听查、座谈交流查和结合党建考核查等方式进行,以便更好地了解情况、促进交流、传导压力、推动工作。

(一)报送材料查

各单位要定期报送材料。一月份报送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学习秘书名单、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上一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结;每季度按照机关党建工作动态考核要求报送中心组学习信息,学习情况要一学一报;每半年报送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和自查情况;年底前报送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人不少于1篇。

(二)巡听旁听查

建立健全学习巡听旁听制度,不定期对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巡听旁听,了解好做法、总结好经验。重点对集体学习研讨进行巡听旁听,了解集体学习研讨情况和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情况,每年抽取20%,五年全部覆盖一遍。

(三)座谈交流查

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联席会制度,分片组,适时召开座谈会,通报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座谈交流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四)结合党建考核查

把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机关党建考核一项重要内容,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项检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导工作、结合每年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一体组织、一体实施。

四、加强组织领导

1.对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促检查工作在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进行,督促检查情况定期向市委报告,在系统内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加以督促整改。工委通过制作中心组学习记录本、提供学习服务、加强典型宣传等方式,推动中心组学习。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促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抓好落实。通过督促检查,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3.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要切实履行好学习秘书工作责任,及时报送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报送邮箱:gwxcb20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