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大家谈| 市司法局:创新“六项”学习举措 扎实提升青年素能

北京市直机关工委 2023-06-13 09:41:09

创新“六项”学习举措  扎实提升青年素能

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青年理论学习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主题教育,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着眼发挥青年干警在推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力军、生力军作用,创新“六项”学习举措,着力提升青年素能,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团结引领青年在推动首都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交出闪亮的青春答卷。

抓实“小组制”学习模式。以京司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重要组织形式,市司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40周岁及以下干警全部纳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以支部为单位,按照“三个便于”原则(人数适中便于开展活动、综合处室业务处室混编便于融合、业务范围有共性便于协调联动),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并确定小组名称,组长由党员领导干部、党(团)组织负责人或优秀青年干警担任,小组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任务、组织学习活动等。机关党委对全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及成员登记造册,进行动态管理,切实让青年在理论学习上有归属感、有组织力、有计划性。

打造“示范性”学习品牌。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通过组织辅导讲座、课题调研、党性教育、现场教学、读书沙龙、社会实践等,打造各具特色的青年学习品牌,努力形成“一小组一品牌”。在总结推广各小组先进学习经验和组织形式的基础上,建立由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长和优秀青年干警参加的局级青年理论学习示范小组,并着力打造成吸引力强、认可度高、氛围浓厚、青年干警积极参与的理论学习示范品牌,更好发挥示范带动、辐射推广的作用。

建立“引领式”学习机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的传帮带和领学促学作用,提倡从本部门本系统挑选政策理论水平高、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担任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指导老师,指导青年干警开展学习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分管部门内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局级辅导老师,支部书记担任本部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部门级辅导老师,支部委员担任本部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常驻辅导老师,定期引领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导学活动;机关党委适时邀请专家教授、业务能手等,为青年干警宣讲辅导、荐文荐书等。

开展“课题制”学习研究。将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充分结合,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精髓和科学体系,紧紧围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行政系统形成生动实践,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课题单位,采取或单独或联合的方式,聚焦中心任务、难点问题、形势热点、改革项目、发展大局等,每年确定理论研究课题,开展专题学习,进行项目化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社会调查和实践,形成调研成果。

搭建“互动式”学习平台。搭建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展示平台,固化青年党团员座谈会成功经验,开展“圆桌派”研讨交流活动,以“京司大讲堂”为主体探索设立“京司青年讲堂”子品牌,鼓励青年干警座谈交流、上台讲演,推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跨部门、跨单位开展主题联学、参观见学,促进青年干警加强学习互动交流。组织青年干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安排优秀青年干警参加工作专班、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进行基层锻炼等,引导青年干警勇挑重担,经受实践锻炼和考验,不断深化、消化、转化理论学习成果。

形成“激励性”学习效应。鼓励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总结青年理论学习情况,对小组内青年干警进行学习评价,每年以书面报告或现场汇报的形式向机关党委汇报一次学习情况。注重成果运用,将反映青年干警理论学习成果的交流发言、心得体会、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学习评价等,同步纳入青年干警人事档案,并作为评先评优、培养选拔青年干部的重要参考,进一步调动青年干警理论学习积极性。定期开展青年学习标兵、优秀学习案例、学习品牌等评选表彰活动,运用各类宣传媒介,全方位、立体式展示标兵风采和学习成果,在全系统营造重学尚学、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