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为推动形成抓机关党建工作强大合力提供制度保障

发布人:市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24-01-23 09:37:59 来源:北京市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1 文字缩放:

编者按:2023年12月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党建研究》杂志编发增刊,宣传推广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分省市机关工委指导督促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制度文件、经验做法。增刊刊登了北京市直机关工委印发的《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及解读文章。现将《为推动形成抓机关党建工作强大合力提供制度保障》解读文章转发给大家,供学习互鉴。

为落实“统一领导所属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职责,2022年6月,北京市直机关工委出台《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市直机关工委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内容、方式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于推动市直机关工委和各单位党组(党委)形成抓机关党建工作强大合力,全面提升首都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制定《实施办法》的现实考量

(一)《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以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党组“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调整为“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单位党组(党委)具体领导和管理,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求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要“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有关情况”。《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也明确“党组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是市直机关工委适应新时代机关党建新任务新要求,贯彻落实好新职责的具体举措,同时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为推动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合力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办法》是落实市委要求的重要举措。2021年5月,市委制定出台《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市(区)直机关工委要制定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具体办法,每年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并向市(区)委报告有关情况”。2022年初,市委书记专题会以及市委对市直机关工委的巡视反馈意见均指出工委在指导督促方面存在不足。2022年5月,市直机关工委在调研中发现,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识已经普遍建立,但部分单位对于抓什么、怎么抓还模糊不清,具体落实中无从着手。《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是坚决贯彻落实市委要求,对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对市直机关工委指导督促的具体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进行明确,便于各单位党组(党委)抓好落实,推动解决指导督促用力不足、形成合力不够、缺少有效抓手等问题。

(三)《实施办法》是抓好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直机关工委在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不断探索创新,特别是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后,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北京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要紧紧牵住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对市直机关工委、各部门党组(党委)、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其他成员、机关党委提出明确要求。《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就是进一步压实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把指导督促工作落实落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全文共8条,涵盖了市直机关工委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内容、方式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

(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关系,也就是“定关系”。《实施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直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各单位党组(党委)具体领导和管理;工委统一领导所属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各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配合市直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直机关工委对其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

这明确了工委与各单位党组(党委)的关系。一是工委和各单位党组(党委)在市委的领导下,共同负责抓好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工委和各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各有不同,工委是“统一领导”,各单位党组(党委)是具体领导和管理;三是工委与各单位党组(党委)之间有指导督促的关系,工委要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支持配合工委对本单位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工委对其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

(二)关于指导督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也就是“明方向”。《实施办法》第二、三条,对指导督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进行了明确。《实施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党章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着力推进市直机关不断加强政治机关、首善机关、模范机关、学习型机关建设,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作表率,在推动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上作表率。工作中把握好坚持政治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推进、坚持创新发展这4个方面原则,充分结合了机关党建工作的特点规律,符合指导督促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关于指导督促工作的主要内容,也就是“督什么”。《实施办法》第四条,分别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纪律建设、制度建设、领导统战群团老干部工作以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的其他责任等方面,明确了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7项主要内容。一是凝练概括有出处。7个方面的内容,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内法规和市委党建文件后,梳理出81条与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责任相关的内容,又对照工委的职责定位,最终汇总出39条需要部门党组(党委)落实的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二是归类设置有依据。7个方面的内容,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机关党建“一个统领、三个着力”的主要内容;体现了加强机关党建责任制建设的主要内容;体现了关于领导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的责任以及履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基本涵盖了机关党建工作各方面的职责任务,比较全面。考虑到工委落实中央和市委最新指示要求的需要,第7个方面设置了开放性、兜底性条款。三是条文内容有特色。7个方面的内容,既突出北京市机关的特点,比如“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带头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等;又始终聚焦机关党建,比如“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等;同时参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具体表述,力求条文凝练精准。

(四)关于指导督促的方式方法,也就是“怎么督”。《实施办法》第五条明确,主要通过日常指导督促、集中指导督促、专项指导督促3种方式开展对各单位党组(党委)的指导督促工作。一是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科学统筹,对职责明确、长期开展的工作,比如落实市直机关工委与各单位党组(党委)沟通联系办法、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联席会制度等,纳入指导督促整体安排,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指导督促。二是与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与巡视、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年度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牵头单位或部门的沟通,与主责部门形成合力,对其中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汇总梳理分析,强化指导督促。三是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对日常指导督促、集中指导督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指导督促。制定《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督查工作的办法》,按照“制定方案、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整改落实、验收销账”的程序组织督查工作,强化指导督促。

(五)关于指导督促的结果运用,也就是“怎么用”。《实施办法》明确4种方式:发函提示、情况通报、专题报告、综合报告。发函提示、情况通报是多年来抓机关党建工作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对于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指导督促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市委专题报告,对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整体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定期向市委报告,这既是工委工作职责,也是《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明确要求,是工委履行对机关党建工作统一领导职责、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将为市委全面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提供参 考。

三、推动《实施办法》落实,形成抓机关党建的强大合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以推动《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为抓手,研究推动解决制约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难点问题,推动机关党建始终走在前、作表率,把制度优势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各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要认真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和本单位党组(党委)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具体举措,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实落地。市直机关工委要认真履行指导督促职责,定期开展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有关情况的调研督促,指出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合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