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政策解读|党的委员会的任期

发布人:市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24-01-25 09:47:00 来源:北京市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1 文字缩放:

编者的话:为使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扎实做好换届准备工作,提高换届选举质量,深入领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市直单位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培训会要求,现分期转发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政策解读,供基层党组织学习。

 党的委员会的任期

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根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