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市直党建信息2016年第62期

发布人:市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16-11-18 13:40:29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1 文字缩放:

内部刊物

市直党建信

市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刊

15

(总第62期)

 

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926

                                                                                 

 

 

 

 

 

强基固本  久久为功

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

 

今年以来,市直机关工委针对部分党组织不按期换届问题,坚持主动作为,强化党规意识,把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精心谋划、分类施策、建章立制,有力地促进了换届选举工作落实,较好地夯实了基层组织建设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推进

工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多次召开工委会专题研究换届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作出具体部署。一是组建机构。把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列为工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成立以主管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指导。二是建立机制。组建市直机关工委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在每次提请工委会研究换届单位“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前,组织纪工委、工会、团工委、老干部处等相关部门,集体会商研究,保证人选符合规定要求,把好第一道关。三是明确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和工作程序,提出不论是党员大会还是党员代表大会,都要经过“四报两批”程序,做到换届程序不丢项不落项;提出要通过换届对党员进行党内生活教育,强化党员意识、民主意识和宗旨意识;提出要严格贯彻落实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既要保证机关党员民主权利,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民主选举环境,又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五条要求,做到既庄重严肃又倡导节俭。

二、坚持分类施策,做好督促指导

推进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要在深入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指导。一是开展培训。在连续3年每年年初举办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培训班上,都要集中时间对年度有换届任务的单位进行换届工作培训。同时,对换届工作存有畏难情绪或新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务干部比较多的单位,主动上门做专题培训,有效推进工作进程。二是建立台账。制作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特别是结合今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关于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将换届台账下沉到基层党支部,对市直机关5086个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一一建立台账,使换届工作全体覆盖、一目了然、不留死角。三是分类指导。对具备换届条件的单位,指导其及时制定方案,一鼓作气推进完成。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工委领导直接联系指导,逐一分析问题难点,研究解决措施,积极创造条件换届。对因非客观原因造成换届推进缓慢的单位,主动上门约谈或向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下发督办函等方式,督促尽快启动和完成换届。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推进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要长期坚持、持续发力。一是完善制度。结合中组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定》进行修改完善,特别是进一步明确提出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按期换届等问题,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发挥了明显的政策指导作用。二是纳入考核。自2010年工委组织开展对《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办法检查考核以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一直是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将推进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纳入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接受党员的考核评议;特别工委组织开展的推优评先工作中,对于没有完成按期换届的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一票否决”,有效督促和推进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三是形成常态。首先是日常提醒常态化,一般提前3个月对到届单位进行电话通知提醒,要求该单位及时启动换届工作;其次是全程把关常态化,不仅审核把关会议日程安排、主持词、选举办法、选票等材料是否规范准确,还要参加换届大会彩排演练和正式会议;最后是延期审批常态化,提前和延期换届必须向工委书面请示,经工委会审批后方可延期,从而保证了换届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通过一系列的推进措施,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意识明显提升、换届程序明显规范,呈现出“应换尽换、延期必审”的良好态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督促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夯实组织建设基础、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联系电话:63088304  63088765(传)

    箱:bjgwzzb@163.com

(责编:周   核签:王玉忠)

 

报: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送: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领导

发:各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工委各处室及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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