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市直党建信息2016年第51期

发布人:市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16-11-18 13:23:37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1 文字缩放:

内部刊物

市直党建信

第51期

 

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817

                                                                                 

 

 

 

2016年上半年市直机关

党的工作会议召开

 

8月11日上午,市直机关工委召开2016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市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主要精神,总结上半年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下半年工作重点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吕和顺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市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专职副书记、工委机关干部共150余人参加会议。

吕和顺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把“两学一做”作为核心工作和龙头任务,着力推进“五个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市直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办法》,机关党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一是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的部署抓党建,基层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和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不断增强。二是紧紧围绕夯实基层基础抓党建,基层党组织的管党治党能力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建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三是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抓党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强化。

吕和顺同志强调,下半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市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各项任务,按照郭金龙书记的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提振广大党员干部的精气神,进一步提高领导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五个工程”和《市直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办法》的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首都“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要按照中办通知和市委要求,把学习“七一”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贯穿“两学一做”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讲话的精髓要义,尤其是深刻理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二是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按照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继续抓好各项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自选动作,切实尊重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主阵地作用。市直机关工委要进一步做好巡回督导工作,加强具体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典型宣传,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沟通协调。三是要深化机关党的制度建设。各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基层党支部专题学习《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市直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办法》、《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等,学习部门党组(党委)印发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做到抓党建工作“言之有据、行有所依”。四是要抓好党建工作考核。年底市直机关工委要结合《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开展党建工作考核,进一步扩大机关党委书记会议述职的范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组织好基层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的述职工作。基层党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全体党员述职。

会上,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工程办公室工程部部长陆春雷同志作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情况的介绍。使机关党务干部深入了解城市副中心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以便组织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了解大局,统一思想,更好地服务全市中心工作。                                  (本刊综合)

 

 

市住建委领导

赴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办学习慰问

 

近日,市住建委党组副书记、委员刘云斋同志带队,赴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公室学习慰问,同时为工程办揭牌。委领导成员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活动。

刘云斋同志与市住建委委员、工程办主任郑志勇同志共同为工程办揭牌并作了讲话。他指出,工程办是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具体承担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的牵头管理部门,作为建设主体,履行业主职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地位,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把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好、建设好。市住建委作为工程办的大后方,将一如既往地给予大力支持,齐心协力、紧密合作,共同把城市副中心建设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

活动结束后,委领导慰问了现场工作人员。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63088504  63088339(传)

    箱:xinxizu@bjszjggw.gov.cn

(责编:杨永巍  核签:岳建彬)

 

送: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领导

发:各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工委各处室及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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