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市直党建信息2017年第54期

发布人:市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17-10-10 10:23:04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1 文字缩放:

市直党建信

工会工作专刊

15

(总第54期)

 

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918

                                                                                 

 

 

 

 

市直机关工委举办“践行新理念 建功十三五 喜迎十九大”市直机关劳动者风采展

 

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市直机关工委在市委机关办公楼东大厅,举办“践行新理念 建功十三五 喜迎十九大”市直机关劳动者风采展。9月14日上午,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崔述强观看展览,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职工代表参加。

本次展览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完成好中央交予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特大城市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强城市治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了“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市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在深入落实“四个中心”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中,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攻坚克难、锐意进取,走在前、当先锋、做表率的优良作风和良好精神风貌。展览还将在各机关集中办公区进行巡展,同时通过机关党建网、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本刊)

 

市直机关工会组织第二批劳模

赴云南腾冲疗休养

 

8月28日至9月1日,市直机关第二批劳模赴云南腾冲疗休养活动圆满结束,共有15家单位的22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参加。此次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时间虽短,却达到了休养身心、学习交流、凝心聚力的良好效果,得到了参加休养劳模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此次劳模疗休养活动是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休养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行动,也是市直机关工会依托市总工会职工疗休养服务中心开展服务劳模的有效尝试。组织劳模交流座谈会,大家畅所欲言、分享经验,促进了彼此熟识和对工作的了解。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滇西抗战纪念馆,劳模们为抗日阵亡将士献花并鞠躬致敬,缅怀为中华民族解放浴血奋战的英雄。考察当地著名非公企业、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腾冲非物质文化体验馆,劳模们切身感受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引领下,各行各业不忘初心,创新发展所带来的新变化,取得的新成绩。到腾冲党建示范点火山公园参观,劳模们学习观摩了火山热海投资公司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创建5A景区,争当服务先锋的经验做法。

今年,市直机关工会组织开展赴哈尔滨五大连池和云南腾冲两批劳模疗休养活动,不仅为劳模提供了休养放松的机会,也为大家搭建了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使来自各行各业的劳模们开阔了视野,增进了交流。大家一致表示,回到工作岗位后,要以崭新的状态和昂扬的斗志继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在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和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刊)

 

市直机关女干部职工代表在“巾帼心向党

喜迎十九大”主题演讲比赛中获佳绩

 

9月13日,由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和市妇联举办的“巾帼心向党,喜迎十九大”演讲比赛决赛在国家大剧院新闻发布厅举行,市直机关工委获优秀组织奖。市住建委、市旅游委、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市国税局、国家大剧院等10家单位17名女干部职工参赛并取得好成绩,其中,市检二分院王静获一等奖,市交通委赵子毓、市工商局吴静梅获二等、市城管委崔珊、市交通委王泽彦获三等奖,其余12名选手获优秀奖。

自5月份主题演讲活动开展以来,市直机关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市城管委、市交通委等单位精心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演讲汇报会,选拔出优秀选手参赛,营造了岗位建功、岗位成才的良好氛围。参赛选手们围绕自身工作实际,以朴实无华的语言和真挚的情感,向评委和观众们讲述了机关女干部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开拓进取、拼搏奉献的感人事迹,精彩纷呈的高水平演讲深深打动了每一位在场人员的心灵,充分展示了市直机关广大女干部职工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巾帼风采和担当精神。

(本刊综合)

 

联系电话:63089856  63089891(传)

    箱:bjszgh@126.com

(责编:陈   核签:谷 民)

 

送: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领导

发:各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工委各处室及党校

    各直属机关工会、各直属机关妇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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