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市直党建信息
市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刊
第9期
(2016年总第45期)

发布人:市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16-07-27 10:05:16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1 文字缩放:

市直党建信

市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刊

9

(总第45期)

 

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713

 

 

 

市直机关各单位认真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

 

连日来,市直机关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围绕讲话中多次提到的“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开展交流研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开拓创新,积极投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

迅速行动,积极部署。各单位党组(党委)高度重视,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迅速掀起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七一”当天,80%以上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通过电台、电视、网络等方式收听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直播,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市纪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单位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有关内容,提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永葆忠诚本色,奋勇开拓进取。市委教工委等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文字稿整理出来,通过微信发送给机关干部,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及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汇编成《专题学习摘编》,发到各级党组织。市人大、市政府研究室等单位为全体党员干部购买《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单行本。市农工委市农委多名机关党员于“七一”前后,将微信、微博头像换成党徽,表达为党庆生的心情。团市委等单位通过微信、微博、网站等途径及时推送建党95周年原创网络文化产品,营造出浓厚的社会氛围。

认真学习,交流心得。各单位把学习“七一”讲话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通过领导领学、支部联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分类施策、开展学习,确保取得实效。市工商局、中关村管委会等单位迅速制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方案》,安排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地税局、西站地区管委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通过通读讲话全文、逐一发言谈体会等方式,学习研讨讲话内容。市委研究室等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座谈会。市委政法委特邀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教授金一南同志就学习中国共产党95年的奋斗历史,深入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作专题辅导报告。市政府侨办分别组织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开展“不忘初心、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七一”当天,市国资委组织机关青年干部到房山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纪念馆进行爱国主义学习教育,参观结束后,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全文,并开展热烈的讨论。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通过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为推进首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市委办公厅提出,要立足办公厅的职能定位,按照张工秘书长在全市党委系统办公室主任会上提出的“六个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和清晰把握新形势下首都工作的特点规律,不断提高参谋助手、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的能力水平,努力成为市委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市编办提出,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努力做好机构编制工作,为推动首都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市档案局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更好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勇于担当、务实苦干、攻坚克难、充满自信、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市安全监管局提出,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全局开展的“两书”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实现“两促进、两不误”,推进首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好转。市食药局提出,要切实用“七一”重要讲话武装头脑,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实践,全体党员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为首都市民提供更高水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中,勇于担当,多做贡献,再创佳绩。北京国税局提出,要在深刻理解八个“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内涵、重要依据及其辩证关系上下功夫,切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刊综合)

  

 

联系电话:63088304  63088765(传)

    箱:bjgwzzb@163.com

(责编:周   核签:王玉忠)

 

报: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送: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领导

发:各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工委各处室及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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