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市直党建信息
2016年第26期

发布人:市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16-06-13 09:32:47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1 文字缩放:

市直党建信

26

 

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527

 

 

市直机关工委召开工委会

传达学习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

 

5月26日上午,市直机关工委召开工委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工委常务副书记吕和顺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郭金龙同志在第一次全体会议和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王安顺同志关于《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审议稿)》的说明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决议。

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全会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城市工作“五个统筹”,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为把北京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良、经济健康高效、文化繁荣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首善之区指明了方向。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引,凝心聚力,勤奋工作,在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火热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同把北京城市发展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

吕和顺同志强调,要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提升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切实用全会精神指导各项工作。要把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结合工委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服务全市大局,坚持推动中心工作落实,使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上。机关党委要把全会《决议》印发给各处室,要求各处室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结合处室职能和岗位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本刊)

北京国检局多措并举

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日前,北京国检局出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一是责任下沉基层。将从严治党细化分解成29项具体任务,明确了局党组负总责、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推进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融入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体系。二是教育与制度并重。通过严格支部学习制度落实、开展职工思想状况调查、依循ISO9000理念强化党建工作质量管理、启动党建考评体系研究等方式,推动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三是强化党性锻炼。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教育管理党员的主要平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增强党员的“四个意识”,自觉向党章和党中央要求看齐。四是注重从严监管。从严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完善干部选人机制,严把选人用人关。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五是严防“四风”反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盯紧节假日,盯住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和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六是严明党纪党规。深化纪检监察“三转”工作,建立局纪检组和各直属单位派驻纪检组两级监督机制,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体任务,明晰局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分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 “一案双查”,对发生的违纪案件和腐败案件严肃执纪问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七是自觉接受监督。推进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重点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用好12365投诉举报、局长热线,拓展监督渠道。规范信访处理程序,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分析网络舆情,不断改进工作。八是加强理论研究。积极参与质检总局、市直机关工委的党建调研及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建立党员评比标准、党组织评价机制及党建评估体系,逐步把研究成果转化成制度,推动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电子党务,注意运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建信息化水平。                     (北京国检局直属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63088504  63088339(传)

    箱:xinxizu@bjszjggw.gov.cn

(责编:李明明  核签:岳建彬)

 

送: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领导

发:各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工委各处室及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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