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市直党建信息
2015年第6期

发布人:市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16-03-21 16:26:33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1 文字缩放:

市直党建信

6

 

中共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39

 

 

 市直机关工会举办

“培育好家风,巾帼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

 

近日,市直机关工会举办“培育好家风,巾帼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邀请北京大学齐大辉教授做题为“正家风助党风,抓党建促家建”的讲座。市直机关各单位工会副主席、女工主任、女职工代表等200余人参加。

 “培育好家风,巾帼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是市总工会和市妇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重要批示精神和“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讲话精神部署开展的,市直机关工会根据机关特点对活动作了精心安排。活动从3月份开始,至10月份结束,主要内容包括2016“首都最美家庭”评选推荐、最美时刻随手拍、我家最美——家风故事汇、清风满家——家庭助廉家训格言征集展示等系列活动。通过活动使机关干部认识好家风、感悟好家风、传承好家风,营造“人人崇尚好家风、共同培育好家风”的浓厚氛围,切实让好家风在机关干部职工家庭中落地生根。                      (市直机关工会)

 

市直机关各单位多种形式庆祝

 “三八”国际妇女节

 

市委教工委市教委举办系列庆祝活动  一是开展“培育好家风——巾帼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各工会小组从实际出发,围绕何为家风、家教、家规、家训,如何建设幸福家庭等问题,通过举办“最美家庭”故事会、好家风好家训评议会、晒家庭幸福照片等形式,大力弘扬传统美德,提升家庭文明水平,以家风促党风。二是关爱女性身心健康。邀请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北京市盲人学校教师李元为女职工作题为“身体出现疼痛与日常姿势之间的关系”的专题讲座并现场答疑,机关和直属单位近200名女职工听取了讲座,讲座结束后,利用“北京市职工心理体验服务系统”,让女职工体验了在线心理咨询服务。三是开展帮扶女职工活动。通过各工会小组收集反映困难女职工实际情况,及时开展精准帮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立“母婴关爱室”,并做好市总工会相关申报参评工作。    (市委教工委市教委机关党委)

 

市直机关工委举办咖啡教室讲座  邀请星巴克咖啡大师为机关女同志讲授了咖啡品鉴知识,演示了咖啡制作过程,并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工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工会主席王红兵、工委委员李兵和市直机关工会主席时代新出席活动。通过活动,使机关的女同志学习到了如何更加健康地饮用咖啡、如何使咖啡渣变废为宝等有趣、实用的小知识,培养了大家健康的饮食习惯,取得了良好效果。                 (工委机关党委)

 

市老干部局举办“慢生活”手工课活动  邀请辅导老师辅导30多位女职工制作慢生活拼布手工包,现场还播放了局机关男职工对女职工的祝福话语PPT。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老干部局局长蔡淑敏和市老干部局副局长杨玉巧参加活动并与女职工一起制作拼布手工包,使机关女职工感受到组织浓浓的温暖,引导大家感受生活,享受生活,幸福生活。     (市老干部机关党委)

 

市国税局举办 “国税梦·巾帼美”庆“三八”表彰活动  活动为北京国税系统39名“国税梦·巾帼美”先进个人和6个“国税梦·巾帼美”先进集体颁奖。5名先进个人和2个先进集体的代表作了报告。党组书记、局长李亚民出席活动并讲话。他指出,新形势赋予了妇女组织新的职责使命,希望国税系统妇女组织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引领激励作用。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探索更加符合女干部职工特点的工作形式和方法,进一步提高做好妇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凝聚改革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税务总局党组、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率先实现税收现代化作出贡献。三是积极搭建发展平台。积极组织广大税务女干部争当“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争创“三八红旗集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注重培养选拔使用。结合女性特点和工作需要培养选拔使用好女干部,在全系统形成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重视和培养女干部的良好氛围。                   (市国税局机关党委)

 

市检一分院举办技巧性游艺活动  活动内容包括穿针引线、运物接力以及切土豆丝等项目,充分展示了女性贤惠、温柔之美,展现了新时期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检察官风采。全院近百名女性干警参加了此次活动。                (市检一分院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63088504  63088339(传)

    箱:xinxizu@bjszjggw.gov.cn

(责编:李明明  核签:白菊梅)

 

送: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领导

发:各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工委各处室及党校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