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市直系统机关团的基层委员会工作规则

发布人:市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15-08-06 17:59:39 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1 文字缩放:

机关团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团委)承担着领导本单位团员青年工作的重要职责。为履行好工作职责,做好团的管理工作,实现团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规则。

  工作职责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工作岗位。

(八)完成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原则

(一)机关团委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和服务对象是本单位(含直属单位)的共青团员和其他35周岁(含)以下青年。

(二)必须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三)要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设计活动载体、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树立首善标准,以实际行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引导机关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作用,在推动首都改革发展的广阔舞台上建功立业。

(四)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机关团的委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团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会议制度

(一)机关团的委员会议

1.会议应定期召开,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的议题由书记提出,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

2.会议在决定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然后进行表决;在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的方式。对问题意见分歧较大,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决定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出决定。

3.会议应作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由书记签发,印发副书记、委员,上报同级党组织。会议的决定事项,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争取支持。

(二)机关团员大会

1.团员人数在200人以下,一般应召开团员大会。团员人数200人以上或驻地较为分散等客观原因无法召开团员大会的,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团代表大会。也可因工作需要召开机关团代表会议。

2.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3.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查和批准机关团委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选举新一届机关团委,届中增选机关团委委员;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公文审批制度

(一)机关团委公文应统一使用“共青团北京市×××机关委员会文件”。

(二)以机关团委名义发出的公文,由机关团委书记签发。机关团委的重要文件,必要时可以同级党组织名义下发。以同级党组织名义下发文件由机关团委起草,机关团委书记签字后,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发。

(三)公文格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执行。

  请示报告制度

(一)以下事项要向上级团组织请示:

1.机关团的基层组织设置。

2.机关团委换届选举,书记(副书记)、委员的配备和变动。

3.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4.需要请示的其他事项。

(二)以下事项要向上级团组织报告:

1.机关团委的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以及重大活动安排部署。

2.机关团委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信息简报、各种报表等。

3.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重要工作要向本单位同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团员青年思想状况分析制度

(一)机关团委应定期收集青年思想状况,每半年开展一次思想状况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报本单位党组(党委)、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

(二)思想状况分析内容主要包括:机关团员青年的学习方面、工作方面、生活方面以及作风方面等的思想动态情况。

(三)所属团支部较多的单位,机关团委应指导各团支部建立团员青年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

  督促检查制度

(一)督促检查的时间:每年10月份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可随时进行检查。

(二)督促检查的内容: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团章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进展情况、团的各项制度建设情况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班子建设情况等。

(三)督促检查的方式:督促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机关团委和所属下级团组织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年度总结和计划,书面向上级团组织报告;机关团委在下级团组织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四)机关团委对年度工作检查结果应向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报告,并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报告。下级团组织要按照检查结果认真进行整改。

  机关团委班子自身建设

(一)机关团委应坚持定期学习,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学习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北京各阶段重要工作部署、党团重要会议精神、党建团建理论以及相关知识。力求通过学习,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敏锐性,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水平;加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机关团委应定期开展机关基层团组织建设、团员青年队伍、团干部队伍以及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调研,每年至少要形成一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可操作的高质量调查报告,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

(三)建立机关团委委员联系基层团组织制度,机关团委委员每人联系1-2个基层团组织,定期了解掌握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情况,全面了解机关团建工作情况,推动机关团建工作创新发展。

(四)机关团委各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所有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先批准后使用的原则,各项支出事先要写出文字报告,按各级审批权限规定报批后方能执行,严禁先支后批。

  附则

(一)没有设立机关团委的市直机关团总支、团支部参照执行。

(二)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